? ? ? ? 3.新野县新甸铺镇白龙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献、原妇女主任朱恒春违规向群众收费问题。
2005年11月至2018年3月,朱志献任白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先后违规收取该村7组、12组群众建房费用共计3600元,用于协调建房、村部建设和为村跑项目伙食支出。朱恒春在任职期间,以帮助外出务工育龄妇女统一办理健康检查证为名,违规收取58人共计4800元,其中交计生办工本费104元,剩余4696元用于拍照片、完善计生资料、雇工用餐等支出。朱志献因违规向建房群众收取押金已于2017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朱恒春因违规向办理计划生育二胎证群众收费已于2017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两人均是在处分期内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存在违纪行为。2018年4月,朱志献、朱恒春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违纪资金被收缴。
? ? ? ? 4.方城县小史店镇大李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新伟、原党支部委员刘清录、原村聘干部李径义,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杨天成套取危房改造资金、向群众乱收费问题。
2015年12月,经时任大李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新伟同意,该村村聘干部李径义将不符合条件的3户农户申报为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户,小史店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杨天成审核验收把关不严,致使张新伟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共计约2.5万元,其中2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,剩余4323元被李径义侵占。2016年5月,张新伟提议借群众需要办事找村里开证明加盖公章之际,向群众收取美丽乡村建设集资款,由该村党支部委员刘清录负责收取,共收取1.4万余元。2018年4月,张新伟、刘清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杨天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李径义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;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被收缴,向群众收取的集资款责令退还群众。
? ? ? ?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,有关涉案人员对法纪意识淡薄,有的费尽心机,明目张胆侵占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;有的不负责任、滥用职权,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;有的巧立名目、乱收费用,加重群众负担。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,伤害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,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,从中汲取教训,严守纪律底线,做到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继续深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,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严肃查处扶贫惠民政策、“三资”管理、土地征收等关键领域违纪违法问题,以扎实有效的成果取信于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