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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场院勤杂管理员岗位管理制度

      发布时间:2015-07-27 10:33:00 点击:3646
      ? ? ?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制定本制度:

      一、岗位职责

      1、负责场院办公区卫生保洁工作。

      2、负责分公司卫生间(公厕)的卫生保洁工作。

      3、负责好场院绿化及卫生清洁工作。

      4、负责场院内公共设施维护工作。

      二、考核标准

      1、遵守劳动纪律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当月出勤率100%,听从分公司指挥,服从领导。

      2、门窗无灰尘污物,玻璃、纱窗、窗台、墙角无蜘蛛网。

      3、墙面悬挂物整齐、干净、无灰尘、杂物。

      4、地面干净、无灰尘、无杂物、无污垢。

      5、绿化区域无垃圾、无杂草、无纸屑果皮等杂物。

      6、下水道通畅无堵物,公共设施、建筑物无损坏。

      7、场院保持无垃圾、无积水、无尘土、无油污垢、无堵塞。

      8、垃圾定点清运,不乱扔乱倒。

      9、分公司卫生间(公厕)的卫生保洁工作。

      三、考核办法

      1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离岗的,每次扣发工资10元。无故旷工的,旷工期间工资全部不予发放。累计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的(包括本数)调离工作岗位。连续旷工15天以上经公司书面通知仍不上班,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,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旷工期间工资全部不予发放。

      2、违反考核标准第2、3、4项,每次扣发工资5元。

      3、违反考核标准第5、6、7、8、9、10项,每次扣发工资10元。

      四、本制度自2015年6月25日起实施。公司其他规定中与本制度有关条款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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